邯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位于中华北大街 439号,下设15个县(市)局、5个分局和市局机关13个处(室)、5个技术机构。现有干部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00余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其主要职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锅容管特安全监察规定》、《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对全市质量、标准、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管理质量认证工作。履行市“打假”办职能,负责全市打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联络。推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提高,规范市场、引导消费、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国家、企业根本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内设机构
编辑
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策研究、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卫、信访、外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本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人事处
负责本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职业资格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本系统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社团工作。
法规处
起草相关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办有关行政案件审理、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1]
质量管理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
组织实施全市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推进和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承担全市宏观质量综合统计、分析与通报工作;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国家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进行监督和管理;引导企业按国际惯例开展认证;规范和监督认证认可中介服务机构的活动。
标准化处
管理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办全市产品采标认可、采标标志备案;承办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审核、报批和发布;受理县(市、区)级农业地方标准备案;指导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计量处
管理和监督全市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全市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有关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资质资格。
产品质量综合监督处
拟订市级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综合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等环节实施安全监察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管理有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实施资质考核;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
承担全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市场准入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
计划财务与科技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编报预决算并批复;管理各类资金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拟订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科研、技术引进等工作;提出本系统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和科研年度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系统技术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的有关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稽查队(打假办公室)
管理区域性产品质量治理整顿工作;组织协调依法查处本辖区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本辖区日常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辖区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调查处理重大和跨区域的生产、流通领域质量技术违法案件;参加周边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办案的协调联动。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机关工青妇工作。
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1]
2下属机构
编辑
邯郸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负责研究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校准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开展定量包装产商品净含量检验和称重公正计量工作。
所长:曹现立
邯郸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承担国家、省、市质监部门下达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并按照省局下达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目录》实施定期监督检验工作;对产品质量争议,执行仲裁检验;承担标准的实施监督检验;承担产品安全认证检验、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工作;承担科技成果鉴定以及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检验、验货检验等;承担产品质量技术咨询、培训服务、检验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等;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开展比对检验,帮助企业统一检验方法。为政府提供质量信息。
所长:傅建军
邯郸市纤维检验所
负责经营性棉花公证检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商品棉、期货交割棉的国家公证检验,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仪器化公证检验,棉花监督检验;负责絮棉、纺织纤维制品监督检验;负责棉花专用计量器具的检定;负责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前置审查、动态复查;负责全市棉花质量监督打假行政执法工作;受市局委托负责絮棉、纺织纤维制品行政执法工作。
所长:王清社
邯郸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负责区域范围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锅炉水质检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电焊工培训;安全附件校验工作。
所长:靳长顺
邯郸市标准化所
负责组织机构代码的办理、技术管理、协调工作,代码IC卡的应用开发,提供条码技术服务,推广应用商品条码,负责制定、修订地方及企业标准(工业、农业、服务业)负责标准的收集和宣传工作,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国内外标准文献发行和查询,为政府和企业提供WTO/TBT信息通报和咨询服务。
所长:王国富[1]
3领导信息
编辑
陈占鲁 职务:局长、党组书记;
张云鹏 职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李治华 职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李静波 副局长、党组成员;
周维迎 职务: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徐照群 职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胡春明 职务:副调研员;
傅建军 职务:副调研员;
[2]
4工作动态
编辑
邯郸市质监局结合辖区内食品生产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全力确保食品安全。一是实行从业人员准入制。对新办或换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总监、主要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受理许可申请。目前已组织了8批考试,440人参加,308人通过,合格率70%。二是延伸监管链条。食品企业全部设立安全总监,企业各车间设立质检员,通过加强食品生产区域、原辅材料及包装物、食品生产过程及销售、员工操作、食品储存设施“五个环节”监管,构建起确保食品生产安全的完整链条。三是要求企业推行考核和奖惩制度,将考核情况在企业公示并和工资挂钩,对提出有利于食品安全合理化建议的人员及防止安全事故给予重奖。四是开展食品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向377家食品企业免费发放了《食品安全警示教育案例》丛书,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