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信用评定内容

    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具体指标为:
    (一)税务登记情况    服务热线:15333238753
    1.开业登记;
    2.扣缴税款登记;
    3.税务变更登记;
    4.登记证件使用;
    5.年检和换证;
    6.银行帐号报告;
    7.纳税认定情况(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等)。
    (二)纳税申报情况
    1.按期纳税申报率;
    信用等级证书截图(3)
    信用等级证书截图(3)
    2.按期纳税申报准确率;
    3.代扣代缴按期申报率;
    4.代扣代缴按期申报准确率;
    5.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三)帐簿、凭证管理情况
    1.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
    2. 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3.发票的保管、开具、使用、取得;
    4.税控装置及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保管、使用。
    (四)税款缴纳情况
    1.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
    2.欠缴税款情况;
    3.代扣代缴税款按期入库率。
    (五)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
    1.涉税违法犯罪记录;
    2.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3.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记录。
    前款指标累计值为100分,具体分值为:税务登记情况15分;纳税申报情况25分;账簿凭证管理情况15分;税款缴纳情况25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20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内容分值进行分解细化。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按照上述评定内容分指标计分,设置A、B、C、D四级。
    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 纳税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A级:
    (一)具有涉嫌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至评定日仍未结案或已结案但未按照税务机关处理决定改正的;
    (二)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的;
    (三)不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的;
    (四)评定期前两年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的;
    (五)不能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者不能完整、准确代扣代缴税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