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网友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未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指标列入企业标准中,是否判定为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给予了答复。
未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指标列入企业标准中,是否判定为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企业编写企业标准时,未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指标列入企业标准中,是否判定为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承担法律责任?例如企业未将肥料标准GB 38400中的砷、镉、铅、铬、汞五项重金属指标,写入企业标准。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邮箱:1605176848@qq.com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5333238753
www.hebeiiso900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