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获得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 最高一次性扶持20万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政府将新修订的《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下发全市。根据通知要求,今后3年,佛山市将拿出2.4亿元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且扶持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负担。同时,佛山市还要求各区根据实际情况配套扶持本区开展质量提升工作的政策。
    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项目和标准
    01
    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可分别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获得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可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
    02
    新认定为制造业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可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
    03
    新获得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5A、4A、3A级的企事业单位,可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04
    新获得佛山市质量管理成果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单位(组织),可分别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15万元、10万元、5万元。
    05
    通过“佛山标准”产品评价且产品使用专用标识的企业,每获得一个“佛山标准”产品证书,可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
    06
    新获得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每获得1类产品评估资格并开展评价服务工作的,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
    07
    新建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企事业单位,每项计量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万元。
    08
    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3A级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6万元。
    09
    对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
    10
    对新获得国家、省级质量品牌提升试点(示范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试点(示范区)创建主体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用于推进区域质量品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