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及充电器认证要求变更的通知

    关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及充电器认证要求变更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近期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及充电器安全与性能认证规则》及其配套文件进行了修订,涉及产品类别:142002。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 规则名称修改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及充电器安全与性能认证规则”;
    2、 增加认证依据标准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和GB/T 36944-2018《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要求》;
    3、 修改3.1认证单元划分原则;
    4、 修改9.1产品认证标志,由变更为。
    5、 证书有效期从“长期”调整为“5年”;
    二、 执行修订后规则要求
    本次规则修订不涉及证书换证。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按照修订后的实施规则申请认证。
    企业可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新能源产品认证部认证工程师联系。